你见过小学生管小区的吗,别笑,我一开始也以为是段子,结果福州真的上演了这样的剧情,鼓楼区,一个普通小区,业主委员会新名单贴出来,11岁在读小学生,名字明明白白,后面跟着“委员”,看的人一愣,我也愣,六年级,作业都写不完,怎么就能盯物业、管公共收益、调和邻里矛盾了呢,脑子里一下子全是问号
网帖先发出来,截图一铺,传得飞快,9月4日,媒体去核实,名字年龄学校都在,重名也解释不通,实打实的小朋友,那天我看评论区,真是又气又想笑,有人说以后开业主大会要不要给孩子开“请假条”,有人说让他批停车费试试,玩笑归玩笑,大家心里还是在意规则到底算不算数
规则不是没写,《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》里,委员需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这句话我背下来了,民法典也有底线,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,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,做事得有监护人代理或者追认,这两层叠在一起,就很清楚了,小孩不能自己扛这活,这是常识吧
展开剩余72%接着社区居委会出来解释,逻辑是这样,房子的产权登记在孩子名下,这是因为上学需要,祖孙同住挺常见,孩子的奶奶在小区里当了好多年的楼长,大家认可,业委会筹备的时候,他们去咨询过法院和上级部门,得到答复,监护人可以代理履职,于是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,又把具体事务委托给奶奶来处理,说清楚了,名单是孩子,干活的是大人,手续齐全,合规
我听完其实心里还是打鼓,说不上是反对谁,只是觉得不太顺,名单就像一张门面,写谁就是谁,公开公示的东西,代表的是身份和权利,哪怕你背后有一摞授权书,普通业主第一眼看到的还是“11岁委员”,这三个字已经把信任感打折了,程序讲完备,可呈现方式像是在和公众开玩笑
再往细里想,业委会的事可不轻,监督物业履约,盯公共收益,处理纠纷,做预算,签合同,动辄就是印章和款项,成年人干起来都累,何况一个孩子,社区说孩子并不真正履职,我相信,但名单在那摆着,形式和实质撞车了,撞得很响
我也理解那位奶奶,干楼长干久了,熟悉楼栋,谁家灯坏了谁家漏水,估计闭着眼都能找着维修师傅,这样的人在小区是宝贝,大家愿意她参与管理,这没错,可是法律层面也得站住脚,奶奶不是产权人,监护人是父母,父母再授权奶奶,链条可以搭起来,但能不能直接写在名单上“代理履职”,或者“监护人代表”,哪怕多几个字,也能让新搬来的住户一眼看懂
有律师也说话了,观点挺中肯的,民法典定了能力的原则,部门规章把委员条件说得更具体,本案的特别之处是监护人依法代理,奶奶又有经验,社区治理角度看,算是务实,不过务实不是随意,更不是模糊,文件齐不齐,授权范围到不到位,责任怎么追,都得交代清楚,否则一旦出事,谁签字谁负责,别让孩子顶锅,这话真心的
我还在想另一个现实,名单一贴,老邻居可能都懂其中门道,新住户呢,不知道啊,他只看到一个小学生的名字,他会不会觉得这小区不靠谱,会不会担心公共资金的透明度,会不会对业委会的每一张决议都打问号,治理不仅要合规,也要让人看着安心,信息披露这一步,别偷懒
那天晚上我路过自己小区公告栏,随手看了看,我们这边的业委会名单,后面都附了联系方式,职责分工也写清楚了,我突然明白,公开透明,是缓解一切误会的第一步,福州这事如果一开始就把“监护人代理履职”的字样贴上去,配一份简短说明,9月4日就不会吵成今天这个样子
再说回孩子,他也许根本不知道外面有这么一场风波,他要做的是背单词写作文,放学去操场跑两圈,早点睡觉,成长这件事,成年人别添乱,我们大人的制度,别把未成年人推上台面当招牌
我理解社区的苦心,也尊重那位奶奶的付出,只是规矩这事,不能靠“大家都知道”的口口相传,应该靠清楚的文字,靠可以复查的程序,靠经得住质疑的名单,尤其涉及公共资金、合同和监督,越明白越好
最后多说一句,我不反对代理,更不反对好人多做事,我只反对把复杂的法律关系塞进一个孩子的名字下面,让外人看不懂,对此,大家怎么看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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